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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地理标志内容节选)

来源:地标界 发布时间:2023-10-30 15:57:29 浏览:194

编者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介绍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海中地理标志运营平台节选地理标志相关内容,供业界参考。

   内容摘要 

1、地理标志方面:上半年共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3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97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3509家。

2、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8个,累计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173件,累计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超2.5万家。


国新办举行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全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介绍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图文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应君:

谢应君(栾海军 摄)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先生,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女士。


下面,我们先请胡文辉先生作介绍。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

胡文辉(徐想 摄)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上半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知识产权指标运行平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主要数据


专利方面:上半年共授权发明专利43.3万件,实用新型专利110.4万件,外观设计专利34.4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3.5万件。专利复审结案3.3万件,无效宣告结案4433件。中国申请人通过海牙体系共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957件。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56.8万件,同比增长16.9%。


商标方面:上半年共注册商标201.8万件。完成商标异议案件审查8.7万件,完成各类商标评审案件审理18.2万件。收到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3024件。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423.5万件,同比增长9.1%。


地理标志方面:上半年共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3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97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3509家。


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8个,累计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173件,累计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超2.5万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上半年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共发证4861件。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6.6万件。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上半年,全国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2.1万件,指导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受理纠纷调解5.0万件。启动首批10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知识产权运用方面:上半年我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2676.6亿元,同比增长64.6%。今年1-5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1577.8亿元,同比增长5.8%。


二、主要特点


一是国内专利商标拥有量稳步提升。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为368.3万件,同比增长20.4%,其中,维持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55.9万件,占比15.2%,较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国内注册商标有效量为4217.7万件,同比增长9.4%,呈稳步增长态势。


二是拥有专利的创新型企业数量增长较快。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38.5万家,较去年同期增加6.0万家,共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60.5万件,占国内总量的七成以上,较去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180.4万件,同比增长23.3%,高于国内平均增速2.9个百分点。


三是数字技术领域专利储备进一步加强。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35个技术领域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增速排前三位的技术领域为,计算机技术管理方法、计算机技术和基础通信程序,分别同比增长56.6%、38.2%和26.0%,增速远高于国内平均水平20.4%,为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我国申请人向外知识产权申请更加活跃。今年上半年,我局受理国内申请人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3.3万件,同比增长7.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3024件,同比增长12.0%。自2022年5月加入海牙协定以来,我国申请人月均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超过150件,位居全球前列。


五是我国知识产权进出口规模保持稳健增长。今年1-5月,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口额为1208亿元,出口额为369.8亿元,进出口额均实现增长,知识产权贸易表现出较强韧性。


以上就是相关情况,下面我们愿就有关内容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谢应君:

现在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目前,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已经启动,各地都制定了建设方案。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各地在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面有哪些特点和举措?谢谢。

胡文辉: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当前,第一批示范区建设所在地方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从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看,主要体现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攻坚克难。各地在推动区域内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等方面靠前探索、疏堵破难。例如,天津滨海新区、合肥、南京、杭州等地提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推动实现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等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各地均提出修订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


二是在全链条保护方面真抓实干。各地针对创新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切实需求,强化执法办案,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例如,合肥提出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院,完善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南京提出完善区域内联动执法协作;苏州提出建立“线上跨境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杭州提出加大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开拓创新。各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创新和激励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例如,天津滨海新区提出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知识产权赋能工程;宁波等多地提出深化长三角城市知识产权立案协助、调查取证、证据互认等协同工作;广州、深圳提出部署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各地方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形成一批特色亮点做法,打造一批保护示范标杆,带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当前,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态势如何?请您从数据方面做一个分析。谢谢!

胡文辉:

谢谢您的提问,关于数字经济方面的问题,请我们战略规划司的葛树司长来回答。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

葛树(徐想 摄)

谢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当前,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创新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为160.0万件,其中国内127.3万件,国内与国外在华专利数量总体呈现“八二分”的格局。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增长迅速。2016-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达18.1%,是同期我国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年均增速的1.5倍。其中,2022年授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3.5万件,同比增长17.5%。


二是国内企业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势头强劲。截至2022年底,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中,企业拥有量占比为70.9%。利用国内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本土创新力量崛起,国内头部企业不断涌现,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是东部地区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优势明显。截至2022年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占国内总量的71.3%,呈现“三强鼎立”的态势,对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更多外企来华开展数字经济专利布局。截至2022年底,95个国家(地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2.7万件,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所占比重达62.7%。国外企业在半导体、通信系统设备和光电子器件等重点产业强化专利布局,我国企业在相关领域需要加大技术攻关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及关键数字技术专利的统计监测工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服务支撑。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提问(刘健 摄)

2021年施行的新专利法引入了药品专利侵权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请问该项工作实施两年来,都有哪些具体的案例?该项工作对加大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谢谢。

胡文辉:

谢谢您的提问。关于药品专利链接的问题,请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司张志成司长回答。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

张志成(徐想 摄)

谢谢。原研药的研发投入高、创新难度大、上市周期比较长,其价格相对较高。药品专利的高收益性导致原研药和仿制药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异,需要相关制度来平衡。近年来,特别是2021年新专利法施行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药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探索,扎实推进药品专利保护各项工作,依法严格保护药品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实现仿制药上市审批与创新药专利有效性审核的相互链接。两年来,我局共收到相关行政裁决案件请求140件,结案112件,案件涉及30余种药品,50多种规格。共有25家原研药企作为请求人对42家仿制药企业提出请求,其中抗肿瘤药物马来酸奈拉替尼片涉及的案件数量最多。已审结的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约为166天,最短结案周期为35天。该项制度的落地实施,既加强了药品审评审批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了创新药企和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改善了医药创新环境,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仿制药企业开展仿制药研发活动,鼓励其发起专利挑战,促进仿制药尽早上市,提高药品可及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制度创新和部门协作,激励医药产业创新,对医药创新成果给予更多重视、扶持和保护。同时,我局将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国情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依法保护权利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新药好药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

第一财经记者提问(刘健 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为中小企业纾困赋能的重要手段,在刚刚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近年来质押融资金额增长非常迅速。请问,知识产权局在服务中小企业推动质押融资工作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胡文辉:

谢谢您的提问。关于质押融资的问题,请我们运用促进司雷筱云司长来回答。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

雷筱云(徐想 摄)

谢谢。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纾困赋能的重要手段,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2022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868.8亿元,连续三年保持40%以上增幅。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强化业务指导、提升评估能力、优化服务举措等多方面着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上半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到2676.6亿元,同比增长64.6%,质押项目1.6万笔,同比增长56.9%。其中,质押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专利商标质押项目占比72.5%,惠及中小微企业1.1万家,同比增长54.4%,普惠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关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业务指导。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指导地方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深化政银合作、丰富质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遴选发布首批20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将好的做法和优秀经验推广宣传。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完善《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将知识产权金融促进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作为重要内容。


二是提升评估能力。联合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专利评估指引》推荐性国家标准,完善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科学指导质押融资等场景中的专利评估。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从优化监管、数据支持等方面指导建设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专项试点,开发智能化评估模型和工具,提升专利价值评估和风险控制能力,降低评估成本、缩短评估周期,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是优化服务举措。会同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深化江苏、浙江、广东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试点,充分发挥承诺制作用,免交纸件材料,在线审查周期压缩至1个工作日,企业和银行满意度显著提升。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运行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服务金融机构便利化获取专利商标质押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的普惠度和惠及面,支持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我们注意到,针对商标领域中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请介绍一下工作的主要进展,谢谢。

胡文辉: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坚持予以严厉打击。


我们连续三年发布政策文件,释放从严治理信号,会同各有关部门从法律制度、商标代理、审查把关、保护运用等方面综合施策,实现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的协同联动。我们持续完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关口前移严打囤积行为,末端限制违法转让牟利,构建了全流程治理工作体系,将绝大部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遏制在源头,使其无法得到注册授权,最大程度避免了波及生产、经营活动和消费市场等社会公共领域,有力保障了创新主体、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权益,提振了市场信心。


今年1-6月,我局累计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等授权环节不予授权19.2万件,占比77.1%;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等确权环节不予确权5.6万件,占比22.5%。同时,上述案件中,申请人慑于法律和政策威严主动终止违法违规行为,撤回申请、注销商标等共20.4万件,占比81.9%。


今年6月以来,我们针对申请具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恶意申请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网络热词、名人姓名商标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根据社会热点和舆情关注,及时更新商标注册敏感词库,对316件重大不良影响商标予以处置;对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和成都大运会等重大赛事活动开展预警布局。二是精准打击商标抢注行为,抢注并不意味着当然取得注册,我们对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抢注的商标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稳定合法经营者的合理预期。三是有力打击商标恶意囤积,各业务环节共打击恶意囤积商标2220件,不予核准恶意囤积商标转让173件。四是限制滥用商标法律程序,共打击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439件,对212件恶意制造同日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处置;针对恶意撤三、恶意异议、恶意复审、恶意无效等开展规制措施研究。五是加大商标代理监管力度,向市场监管总局转送商标代理违法违规商标申请36件,加快建立完善商标代理信用档案、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六是强化部门和地方协同,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向地方转办案件线索29条,涉及商标3836件。


下一步,我们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释放从严治理的强烈信号,推动商标注册秩序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支撑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能力。谢谢。







(来源:国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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